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单 位 名 称:
被鉴定人姓名: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亲爱的朋友:
对您受到的伤(病)我们致以诚挚的慰问,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早日康复!
为使您能够顺利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请您仔细阅读本表后的温馨提示和注意事项。如遇到困难与问题,请随时与工伤保险服务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752-2789382、2789383。
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被鉴定人信息栏 | 被鉴定人姓名 | 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 ||
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其他 | |||
身份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送达)地址 | 邮编 | |||
其他联系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是被鉴定人的□父母 □配偶 □子女 □亲属 □同事 □其他 | ||||
工伤类鉴定 | 发生工伤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时间 | 年 月 日 | ||
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 □是 □否 | 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 | ||
非工伤类鉴定的伤病情诊断 | ||||
单位信息栏 | 单位名称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
通讯(送达)地址 | 邮编 |
申报事项确认栏 | 申请鉴定(确认)类型选择(请在□内打√选择) | ||
□1.初次鉴定; | |||
□2.15天内复查; | |||
□3.1年后复查鉴定; | |||
□4.再次鉴定; | |||
□5.停工留薪期确认; | |||
□6.工伤康复确认; | |||
□7.工伤复发确认; | |||
□8.配置(维修、更换)辅助器具,项目为 ; | |||
□9.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 |||
□10.其他: 。 | |||
申请主体(请在相对应的□内打√选择) | |||
□1.用人单位; | □2.被鉴定人; | □3.被鉴定人近亲属; | □4.其他单位 |
劳动能力鉴定文书送达方式(请在相对应方式的□内打√选择) | |||
□申请人到服务窗口接受送达;□专递邮寄(送达地址 ;地址填写不准确导致劳动能力鉴定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因受送达人自己填写的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本机构、受送达人本人拒绝签收,导致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将在本机构官网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
本人(单位)承诺以上填写的信息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 |||
申请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
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审核表
伤病情诊断 | |
伤病情介绍 | 简要伤病情况及治疗经过记录: |
体格检查及目前功能情况描述: | |
主要辅助检性检查结果记录: |
鉴定参考依据: | |||||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级 条,以及 | |||||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 | |||||
□《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 |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 |||||
□《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和广东省 工伤康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 |||||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广东省工伤康复服务项目标准等相关规定 | |||||
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 经鉴定,符合劳动功能障碍等级 级; | |||||
2.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经鉴定,符合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级; | |||||
□a)进食 | □b)翻身 | □c)大、小便 | □d)穿衣、洗漱 | □e)自主行动 | |
3.停工留薪期确认 经确认,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4.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鉴定 经鉴定,为 丧失劳动能力; | |||||
5.工伤康复确认 根据伤情,□需要 □不需要 工伤康复治疗,康复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6.工伤复发确认 经确认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关于 的治疗属于工伤复发;关于 的治疗不属于工伤复发,但属于原工伤部位的继续治疗;关于 的治疗不属于工伤复发,但属于原工伤部位的继续治疗,且存在医疗依赖;关于 的治疗不属于工伤复发;。 | |||||
7.配置(维修、更换)辅助器具确认 经确认,需要配置 ;需要维修 ;需要更换 ;不需要配置(维修、更换) 。 |
鉴定专家签名及意见: |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年 月 日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结论: | ||
经审定: □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 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 级; □停工留薪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丧失劳动能力; □ 工伤康复治疗,康复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关于 的治疗属于工伤复发;关于 的治疗不属于工伤复发,但属于原工伤部位的继续治疗;关于 的治疗不属于工伤复发,但属于原工伤部位的继续治疗,且存在医疗依赖;关于 的治疗不属于工伤复发。 □需要配置 ;需要维修 ;需要更换 ;不需要配置(维修、更换) 。总检组专家签名: | ||
审核人签名(印章): |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由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留存。
温 馨 提 示
一、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停工留薪期确认、工伤复发确认、辅助器具配置(维修、更换)确认、工伤康复确认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二)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三)与伤病情相关的有效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
(四)申请辅助器具配置(维修、更换)的,还需提交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职工配置(维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
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再次鉴定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二)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三)与伤病情相关的有效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
三、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二)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三)与病情相关的有效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
注 意 事 项
- 《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和《工伤职工配置(维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可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huizhou.gov.cn)的工伤保险科栏下载;
(二)填表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字迹工整清楚;
(三)请真实准确填写申请表的各项信息;
(四)提交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或盖章;
(五)申请人须如实、准确填写送达地址,因填写的地址不准确、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导致邮寄鉴定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非因工伤残或因病提前退休的条件为: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七)如有疑问,请咨询有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