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区法院线上宣判首宗口罩诈骗案

 3月24日,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线上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宗疫情期间利用口罩诈骗的案件,被告人获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该案是大亚湾区首宗涉疫刑事案件。大亚湾区法院当天立案、当天开庭、当庭宣判。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面对“一罩难求”的窘境,很多人在网络社交平台寻求口罩供应商。被告人周某某(男,20岁,四川广安人)为了骗取钱财,瞄准这个违法犯罪的“商机”,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于2020年1月16日至2月8日通过聊天软件发布有口罩出售的信息,利用被害人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先后骗取了2名被害人杨某、金某某共计人民币3950元。

    当日立案后,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且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符合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有口罩出售的方式,利用网络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构成诈骗罪。对涉疫情案件,予以从严惩处,依法判处被告周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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