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
个人 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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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发生工伤并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3、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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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4、死亡医学证明书; 5、销户证明; 6、火化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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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 |
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表2),提交相关材料,到窗口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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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
1、申请人进入在线申报,进行条件自检、填写业务表单、将所需的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在上传附件中进行上传,完成申请。2、符合条件的,携带纸质申请材料到窗口办理;存在问题的,网络通知需补正资料并驳回电子申请,补正后重新电子申请后再上报纸质申请材料; 3、窗口受理纸质材料后即时办理,月结前送达的于次月15日左右拨付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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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每月20日前申报且资料齐全的,于次月10日左右将工伤保险待遇划拨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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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窗口 |
惠州市社保业务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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