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师协会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继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部署,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结束后,表彰一批在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6年5月26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对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广东省律师协会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这是迄今为止广东律协在普法宣传方面荣获的最高荣誉。
    广东省律师协会获得此项殊荣,是对全省律师在普法宣传方面各项努力的充分肯定。本届省律协近年来积极组织广大律师发挥专业优势,致力法治宣传,成果丰硕:组织律师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开展法治宣传中参与社会治理;每年组织律师开展较大规模的法治宣传活动数十次,组织编印了大量普法宣传资料;打造“广东律师宣传系列品牌”,通过举办“2016年法治宣传人才高级研修班”等培育了一支靠得住的普法宣传队伍,为法治宣传教育做出了重要贡献。
    广东省律师协会将再接再厉,紧紧围绕“十三五”大局,努力带领广大律师为“七五普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外,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斌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向辉、东莞市启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剑锋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图:广东普法,拟稿:梁羽彤,核稿:谌平,审定:史璞松)

 

广东省律师协会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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