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
个人 企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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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发生工伤并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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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惠州市工伤事故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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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 |
发生工伤后第一个工作日提交《惠州市工伤事故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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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
工伤事故报告 1、申请人进入在线申报,进行条件自检、填写业务表单、将所需的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在上传附件中进行上传,完成申请。2、符合条件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网上予以通过;存在问题的,网络通知需补正资料并驳回电子申请,补正后重新办理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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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发生工伤后第一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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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窗口 |
惠州市社保业务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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