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申报

办理对象
符合粤府[2006]96号文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且仍继续缴费的本省户籍参保人员。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办理:
1、具有广东省户籍,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申报前曾有参保缴费)。
2、具有广东省户籍并且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所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申报
1、参保人凭相关资料到市社保基金局三楼业务大厅1—3号窗口申请办理。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打印《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审核表》。
3、参保人持《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审核表》到地方税务部门缴交。
 
 
网上办理流程    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申报
1、登陆惠州市社保业务办事大厅并查找[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申报]服务事项;
2、申办人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
3、上传附件身份证、户口本;
4、完成申请后按系统提示的工作日内到社保基金局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办事窗口
惠州市社保业务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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