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集体合同审查 | ||
子项名称 | 集体合同审查 | ||
办理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申办对象 | 面向企事业 面向团体 |
承办科室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 | 联系电话 | 3374654 |
受理时限、事项有效期及办理地址 | |||
受理时限: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关系股 3374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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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和收费标准 | |||
设立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劳社部发[2004]22号令)、《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社部发[2000]9号令)、《广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引》(粤人社发[2010]223号) 收费标准: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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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
申报材料 | |||
(1)集体合同书一式三份; (2)《集体合同送审表》一式二份; (3)集体合同的产生过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表决记录材料,包括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代表的签到表、讨论记录、表决记录(写明应到代表、实到代表人数,表决时赞成、反对、弃权的票数); (4)企业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会社团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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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
申报表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