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系列小知识(十八)职工下落不明,工伤保险待遇怎么算?

场景:

深夜,从一户人家的窗户透出了昏暗的灯光,屋内妻子坐在床边手托着一张全家福的照片忧伤地看着,不时转身看看正在身边熟睡的孩子。妻子陷入回忆:丈夫收拾完行李要出差……楼下司机把车开过来……丈夫拥抱妻子告别,车越开越远……妻子正在家中给孩子做饭时,电视里播放泥石流的新闻引起了妻子的注意……这个时候妻子的手机响起,是公司刘秘书打来的电话……妻子接听电话后,露出了痛苦的表情,眼泪不禁流下,手中的盘子也摔落在地上……

妻子望着照片,再一次不自觉地拨通了丈夫的手机,手机里依然传来冷冰冰的语言:“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妻子泪流满面,哽咽着自言自语:“这都1个月了,你在哪里啊,你还活着吗?孩子这么小,这可叫我怎么办?”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妻子、丈夫公司的刘秘书正在咨询有关问题。工作人员说:“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下落不明的,虽然2年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后才能享受工亡待遇,但自失踪当月起就应按规定发放有关待遇的。”

工作人员转向秘书说:“你们作为用人单位,在当事人失踪当月起的3个月内,原工资待遇都要照发。”刘秘书听后点了点头。

工作人员又转向妻子说:“从第四个月开始,就由咱们工伤保险基金来给你家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如果家中生活非常困难的话,我们可以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钱给你家预支一半。”

◎解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其生死虽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但为了保护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其供养亲属可享受部分职工因工死亡待遇。

应当注意的是,虽然我国有公民下落不明2年,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法律规定,但其供养亲属享受相关待遇,并不以是否经过宣告其死亡为法律要件,而是从事故发生、职工音讯消失当月起即按规定发放有关待遇。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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