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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协与多家媒体联合举办2016年桌球友谊赛

2016年6月4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南方日报社、南方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羊城晚报等媒体联合主办的2016年桌球友谊赛在广州举行。我会律师代表和多家媒体记者共24位选手参加了比赛。
广东律师代表队由省律协文体委委员董亚民律师担任队长,白欣、唐蔚林、冯帅、郑建南等律师参加了比赛。经过抽签分组和激烈比赛,广东律师代表队最终获得团体第二名、双打第一名的好成绩,其中冯帅律师荣获个人亚军。
本次活动不仅促进了我省律师与媒体记者的沟通与联系,而且增进了彼此之间的友谊,有利于推动律师行业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以后律师行业与媒体举办互动交流活动积累了经验,受到参赛各方的好评。(摄影、拟稿:邓新全,核稿:李侠,审定:徐敏彪)
关于调整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

粤人社函〔2016〕47号广州市及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中央、省直、部队驻穗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化解劳资纠纷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属地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原则,加强省厅对各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指导协调,重新理顺广东省与广州市及所属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案件管辖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等规定,现对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案件管辖范围调整如下:
一、在广州地区的部分中直、省直单位(名单附后)及部队军级以上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二、其他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且注册资本在2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相当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或4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驻穗(不含增城、番禺、从化、花都、南沙、黄埔)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认为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上述事项自2016年1月18日起执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1237号)同时废止。本通知规定外的驻穗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由广州管辖。请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好衔接工作,及时调整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案件管辖范围并报省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附件:1.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案件管辖单位名单
2.名单使用说明
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表现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由于签约双方地位悬殊大,作为合同制定方往往在劳动合同的内容起草制定上,有意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了回避,或者用词含糊不清。特别是对劳动工资、加班工资、员工的福利待遇等实质上的问题一提而过。且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往往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制成格式化、定型化的条款,内容生硬,对劳动者的意志体现的较少,合同的条款制定都有利于用人单位。而作为合同当事人劳动者,根本就没有修改合同条款的权利和机会。由于劳动者急于找到工作养家糊口,明明知道条款中有许多地方不合理,但苦于生活,无奈最终不得不与用人单位签约。一旦签约出现劳资纠纷或侵犯劳动者的权益时,劳动者只有哑巴吃黄连,这样的事在我们周围发生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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